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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1600、1300、1100,光伏合理利用小时数出炉,领跑者加10%

三部委发文!1600、1300、1100,光伏合理利用小时数出炉,领跑者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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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0-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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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0月2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三部委发文!1600、1300、1100,光伏合理利用小时数出炉,领跑者加10%

【概要描述】10月2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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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原文如下: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财建〔2020〕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结算规则。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稳定行业预期,现将补贴资金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

4号文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现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

(一)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

(二)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三)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二、项目补贴电量

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项目容量按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如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

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四、加强项目核查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将组织对补贴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其中,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电价确定和执行等情况;电网企业负责核查项目核准(备案)和容量等情况,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核查标准;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补贴发放等情况。

电网企业应建立信息化数据平台,对接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发电量、利用小时数等运行情况进行连续监测,对电费和补贴结算进行追踪分析,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符合国家制定的价格、项目和补贴管理办法。

(一)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时,项目业主应对项目实际容量进行申报。如在核查中发现申报容量与实际容量不符的,将按不符容量的2倍核减补贴资金。

(二)电网企业应按确定的项目补贴电量和补贴标准兑付补贴资金。如在核查中发现超标准拨付的情况,由电网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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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务实笃行 力诺电力集团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

凝心聚力 务实笃行 力诺电力集团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

力诺电力集团于2月18日组织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本次会议为总结和复盘2023年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预算指标,进行安排部署工作。电力高管团队及各区域公司、各职能部门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马镇进行了“开工第一课”的安全管理专项培训,提示全体电力人在2024年重点关注工作、生活的安全问题、严格安全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并借用鲜活的案例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课程。 随后,各营销区域负责人汇报了当区市场现状、在建/运维项目情况、2024年预算目标、落地措施及市场思路、具体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了部门定位与组织架构、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整体工作思路、重点工作和工作计划、并刨析了团队整体能力分析与提升计划。 总经理战祥启针在讲话中指出,集团团拜会上高总讲话已经给电力集团指明方向,2024年电力集团要有强有力的发展,并识别项目降低风险。在新的一年电力重点抓项目,围着项目转,围着项目干,确保2024年完成预算目标。 会议上,各区域公司负责人分别与公司签署了2024年目标责任状及安全责任书。各区域公司负责人纷纷表示,年度预算目标已经确定,目标责任状和安全责任书,既是责任也是鞭策,未来将围绕目标展开工作,制定可实施规划,全力保证达成年度预算指标。 董事长孙雪莲指出,2024年是力诺电力发展的关键之年,针对各区域公司和各职能部门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她指出,报告不是写出来的,是干出来的,是所做工作的呈现形式,并分析了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挑战,明确了2024年关键指标和重点方向,并指出电站运营数字化的重要性,对碳交易绿名单的问题安排推进,下一步要开展全员营销,全力开发项目。 本次会议明确了力诺电力集团2024年的目标和方向,坚定了全员勇毅向前行的信心和决心。电力集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再出发、务实笃行向未来,为力诺电力创建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解决方案提供商而不懈努力。
发布时间 : 2024-02-20 点击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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